更新时间:2022.11.10
签订一次性运输合同时,合同成立的凭证是运单。运单是由承运人签发的,证明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车及空运,以及承运人保证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单证。
货物运输合同的效力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依法成立的有效。货运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货物运输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为:1、托运人的义务,包括如实申报的义务、按规定向承运人提交审批、检验等文件的义务、包装义务等;2、承运人的义务,包括安全运输义务、通知义务;3、收货人的义务,包括及时提货的义务、支付托运人未付或者少付的运费以及其
合同签订有四个流程: 1、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讨论达成意向; 2、起草合同文本,文本应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3、进行审查修改; 4、最后签字盖章,双
货物运输合同的违约责任是针对托运人和承运人分别而言的。对托运人而言,主要是: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订立:货物托货人或其代理人向班轮公司申请货物运输的行为是要约,船公司在托运单上指定船名并签定,即为承诺,运输合同即告成立。件杂货运输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但如一方要求书面确认合同成立的,双方当事人应照办。
货物在运输的过程中出现损害的,怎么赔偿要依据运输合同的约定,损害的责任一般是由承运人承担的。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运输始发地、是指货物运输的发运地或者旅客乘运地。目的地,是指货物或者旅客到达地。上述3个地方各人民法院对这类运输合同纠纷都有管辖权,当事
货物运输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为:1、托运人的义务,包括如实申报的义务、按规定向承运人提交审批、检验等文件的义务、包装义务等;2、承运人的义务,包括安全运输义务、通知义务;3、收货人的义务,包括及时提货的义务、支付托运人未付或者少付的运费以及其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一般包括大宗物资的运输合同和零星货物运输合同两种。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货物名称;货物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起运港和到达港、海、江、河联运货物应载明换装港;货物重量,按体积计费的货物应载明体积;违约责任;特殊条款
1.首先,应看双方是否约定了交付地点,若约定了交付地点,那么,运输中的货物损失风险应由卖家承担;2.其次,若没有约定交付地点,但约定了需要运输,需要看是否约定由指定承运人承运,若由指定承运人承运期间发生货物损失的,则由买方承担,否则由卖方承
货物运输损失赔偿标准如下: 1、承运人对货物的损失或损坏的赔偿限额,按照货物数量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量计算; 2、每件或其他货运单位为666.67计算单位,或按货物毛重计算,每公斤为2计算单位,以两者赔偿限额较高为准; 3、但托运人在货物装运
运输合同是有偿合同,同时是双务合同。在运输合同中,托运方应对承运方支付运费,承运方应对托运方提供有偿服务,签订运输合同应当写清运费及支付方式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