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进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可以自行宣判,也可以委托原审人民法院或者当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代行宣判。
自诉人具有以下特点: 1、启动自诉程序。没有自诉人的告知,就没有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 2、只有在自诉案件中,才有自诉人。在公诉案件中,向公安机关起诉和报案的受害人不是自诉人,无权直接启动审判程序。自诉人在诉讼中承担起诉职能,其诉讼地位相当于
盗窃案件的特点如下: 1、时间性。犯罪事件值得是犯罪者在实施盗窃过程中所使用和占用的时间。比如住宅小区盗窃案的发生,一般都会有着大致的规律,即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以及凌晨2点至4点。在这些时间段里,人们大多都在上班或者睡觉,所
(一)偶然性。暴力事件具有偶然性、突发性、不可预知性。在校园,是青少年群体高度集中的地方,青少年绝大多数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爱打抱不平、激情高、情绪波动大是青少年的一大特点,也极易被煽动,经常因某一事处理不妥,便会骤然形成暴力事件。 (二)演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行政诉讼法》对第二审程序有特别规定外,均适用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中审理的特别之处具体有: 1、书面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实行书面审理。书面审理指人民法院只就当事人的上诉状及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进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可以自行宣判,也可以委托原审人民法院或者当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代行宣判。
特殊案件的审判管辖方式如下: 1.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地域管辖的原则来确定管辖。 2.在中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在中国领域外的中国航空器内的犯罪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可以从概念入手去分析。①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的案件。由此可见他们的区别有:①诉讼发起的主体不同,公诉是检察机关。自诉
自诉案件立案审查要进行审查有无明确的被告人,有无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案件是否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立案的一般条件。对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符合上述的一般条件,即可立案。但对于刑诉法第170条第二、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只有一般条件还不足以符合
自诉案件立案审查的方式是:法院要判断是否符合法院受理案件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是否是适格原告;是否有明确的被告;是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否在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管辖内。
民事自诉案件一审败诉能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