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具体标准如下:九级工伤的情形包括职工两个以上横突骨折、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等。十级工伤的情形包括职工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等。其
工伤复发的认定标准是工伤职工经过治疗,且伤病情已经稳定或者是相对稳定了一段时间之后,又在原来的工伤部位出现了和原来的工伤的致病因素相关的活动性病状和明显的体征。复发疾患需要和原来的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者是有一致性才可以确认。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烧伤工伤鉴定标准如下: (一)全身皮肤瘢痕面积的计算:按皮肤瘢痕面积占全身体表面积的百分数来计
烧伤工伤鉴定标准如下:全身皮肤疤痕面积的计算:按照皮肤疤痕面积占全身体表面积的百分比计算,即我国新的九分法:在100%的体表面积中,头颈占9%;双上肢占18%;躯干前后包括会阴占27%;双下肢占46%; 烧伤面积和烧伤深度:烧伤面积按中国新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级、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等。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伤残的认定标准:如劳动者的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或者具有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等情形的,能认定为一级工伤;如劳动者具有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或全身瘢痕面积<5%,但≥1%等情形的,能认定为十级工伤。
工伤之后不幸旧伤复发鉴定的条件如下: 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2、对旧伤复发复查鉴定申请作出复查鉴定; 3、对法院、其他机关或者个人委托的旧伤复发鉴定作出鉴定;等等。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的判断: 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等
工地工伤鉴定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2、二级伤残: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3、三级伤残: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
眼工伤鉴定标准: 1、一眼矫正视力≤ 0. 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2、双眼矫正视力≤0.8; 3、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4、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5、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
眼工伤鉴定标准: 1、一眼矫正视力≤ 0. 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2、双眼矫正视力≤0.8; 3、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4、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5、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