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一)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五)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取保候审的方式是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保证人的义务主要有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取保候审人有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需要经过执行机关批准、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等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
1、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义务有: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义务:确保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取保候审规定,监督取被保候审人在此期间的活动,对于违反取保候审的行为应当向执行机关及时报告。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以下义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可以知道,保证人必须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并且,如果保证人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如果保证人没有履行上面讲的两项义务,经过有关机关查证属实后,由县级以上执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
触犯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可以取保候审,具体要看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又或者是独立适用附加刑;2、行为人的社会危险性和人身危险性小,虽然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