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有期徒刑是我国的主刑罚之一,主要含义是指,对犯罪分子剥夺一定时期人身自由,并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刑期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
有期徒刑的判法: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可谓名副其实的主刑。有期徒
有期徒刑是剥夺罪犯分子规定时间内的人身自由,进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其刑罚幅度差别很大,从轻罪到重罪均可适用。在中国的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占核心地位,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在监狱或者其他劳改场所执行,凡是有
有期徒刑一般是多少年有三种情况: (1)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 (2)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 (3)由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过二十年
执行有期徒刑。 1、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2、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无期徒刑最低服刑年限为十三年。无期徒刑罪犯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的减刑条件是:执行期间,无期徒刑犯有悔改或者立功的,服刑两年后可以减刑。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应当适当延长减刑的起始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
无期徒刑减刑的条件: 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2、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 减刑的程序:首先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其次,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
无期徒刑减刑的规定如下: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有悔改或立功的,服刑两年后可以减刑; 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应当适当延长减刑的起始时间;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