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隐名股东指的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通常不在工商登记名册内,不能对抗外部第三人。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协议具有约束力,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的具体全部权利。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备有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行使股
股权出质的唯一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规定股权出质在质权设立时必须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股权出质需要到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质权自登记时生效,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规定
股权质押是否要经过股东会同意,需要具体分析: 1、股东之间质押股权是不需要其余股东的同意的,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 2、公司为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是2人以上200人以下。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
干股股东协议书要写清以下几点: 1、设立公司的目的和背景; 2、出资人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越具体越好; 3、后期公司的分红制度,可以按照股权多少来分红,也可以全员分红; 4、将来的退出机制; 5、如果出现违约,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的过程之中,是需要缴纳税费的。在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的纳税申报手续。对于转让方来说需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是按照股权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来缴纳。受让方同样也需要缴纳印花税。转让方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东退股股权转让办理的流程如下: 1、由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书面的股权转让协议; 2、股东会决议,尤其是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那么该股东会决议中应明确同意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3、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在办理股权变更转让
注销公司的股东身份的流程: 1、首先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2、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由人民法院对股权收购事
股东权利,即依法注册的企业中,企业财产的一个或几个权益的所有者,享有什么权利、按什么方式、什么程序来行使这些权利。股东权利相对于所有权、产权、出资人权利,股东权利是最清晰具体的权利,其由法律规定的,因此在不同的国家,股东权利会有所差别;即使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点:
公司的股东是能够退股的。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让公司按照适当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没有给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的条件; (二
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份公司股权的规定包括: 1、股份公司股东有权依法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份公司的股东转让其股份的,应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不能私下进行协议转让,国务院有其他规定的除外。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前二十日内,或股份公司确定的分配
干股股东协议书要写清以下几点: 1、设立公司的目的和背景; 2、出资人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越具体越好; 3、后期公司的分红制度,可以按照股权多少来分红,也可以全员分红; 4、将来的退出机制; 5、如果出现违约,违约责任怎么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