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4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
逮捕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拘留,是指扣留,拘禁。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
逮捕和拘留的区别如下: 一、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同。 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 而逮捕的条件是要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
逮捕拘留后的权利有:有权要求司法机关在24小时以内安排讯问;在讯问时有权为自己作无罪的辩护;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对讯问笔录提出补充或改正;有权要求司法机关将逮捕或拘留的原因及其羁押的处所通知自己的家属或所在单位;对于超过法定期
刑事拘留转为逮捕后一般会接着判处刑罚。 1、刑拘后被批捕与最终是否会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没有必然联系; 2、因为中间还有一个审查起诉的程序,在这个程序中,可能会出现法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酌定不起诉的三种结果。
被拘留释放时会发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
不一定。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0天,加上检察机关审查批捕的7日,共37日。如果37天人还没出来,人肯定被检察机关批捕逮捕了。通常公安机关在拘留当事人30天之内会提交检察机关审查批捕逮捕,但也不一定都会提交检察院审查批捕。如果公安机关认为犯罪情
我国刑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三日内提请批准逮捕,有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自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内作出是否批
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的程序是: 1.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 3.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4.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5.
第一,法院可以决定逮捕,检察院对自侦案件也可以决定逮捕,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必须向检察院提请逮捕,公安机关无决定权。第二,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材料进行审核检查,并且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第三,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由公安机关执行,不批准
如果刑事拘留满37天,检察院认为应该批捕的,就会发放《逮捕证》;如果认为不需要批捕的,会向公安部门送达《不予批捕通知书》,公安部门在收到《不予批捕通知书》之后,必须立刻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