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一、债务转移生效的条件: (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三)形式要件。 (四)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 (五)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二、债务转让的法律后果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
转移债务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该债务必须是合法有效的,该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债务转移的行为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转移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移。
一、债务转移生效的条件: (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三)形式要件。 (四)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 (五)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二、债务转让的法律后果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
1、债务转让成立的条件有:取得债权人的同意,该债务是合法有效的,该债务是可转移的,如果债务人转移其债务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则该转让行为无效。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债
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转让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但就效力存在瑕疵的债务,在一定情形之下仍然可以成立债务承担。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转让,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 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 3、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
债务转移的类型有: 一、债权让与。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将其享有的债权转移给第三人。 二是债务承担。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将其全部或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称为债务承担。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中的其中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同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债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约束的仅是特定的债权人和债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是指债的关系的一方当事人经过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将其债权与债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地承受这些债权和债务的债的转移形态。可以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债务,只能是双务之债,即只能是双方都负有债务、享有债权之债。其转移方
以下债务不可以转移: 1、债权人不同意转移的债务; 2、根据合同性质不能转移的债务; 3、当事人约定不能转移的债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