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2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核准通过后才能执行死刑。死刑复核程序是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
死刑复核的法律规定有: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应当减刑的条件: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
刑诉法关于请律师的规定,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缓刑撤销法的规定如下: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前没有判决其他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并依照规定决定执行前罪和后罪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3、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死刑一般来说,除了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以外,还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请求核准。犯罪分子死刑缓期执行的,要经过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进行对犯罪分子犯罪行为的核准。如果是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并且被告人没有上诉的,
根据《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刑诉法关于拘留的规定有: 1.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
刑法中对减刑的规定如下: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3、若是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
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解除的条件,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如劳动者有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也可以依法解除劳
有关校园暴力法律规定如下: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