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其特点: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直接处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须依法定程序,通常不能及时做出。其具体形式则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四种。
行政处罚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监控侵犯隐私权,是可以报警的。如果违反了治安管理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相应的治安处罚。并且被侵权人可要求违反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
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样化的经济和社会管理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适时灵活地采取指导、劝告、建议等非强制性方法,谋求相对人人同意或协力,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目的之行为。简言之,行政
商标侵权行为指如下行为: 1、行为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擅自实施的使用、更换、出售他人商标的行为; 2、行为人伪造、擅自制造、销售、变造他人商标的行为; 3、属于商标侵权行为的其他行为。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
名誉侵权赔偿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有关于赔偿数额确认因素的规定。具体的确认因素如下: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侵权行为的方式、侵权行为的场合、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
认定商标侵权的情形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行政立法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管理对象实施的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其行为形式体现为行政法律文件,其中
走私犯罪的特点是:具有国境内外的勾结,实行共同犯罪。走私对象集主要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大多是自然人犯罪而不是单位为主,走私方式以间接走私方式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