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保管合同可以是单务合同,也可以是双务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单务合同为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则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典型的有赠与、归还原物的借用和无偿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主要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法律具体规定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其他法规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有偿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和寄存人双方约定应予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保管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保管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合同为无偿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保管合同的保管人应承担的义务有: 一、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二、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保管合同不是诺成合同,而属于实践性合同。诺成合同仅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合同方成立,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双方就合同达成合意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保管合同是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保管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全部履行以前,合同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合同,从而使原合同设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因此合同的解除也应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单方意思表示即可达到解除合同的效果,必
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 1、保管合同为实际合同; 2、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3、保管合同的目的是保管货物; 4、保留合同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保管合同类型:保管合同分为一般保管合同和特殊保管合同,特殊保管合同包括消费保管
人事保管合同签订流程是: 1、首先要认真审查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2、双方应履行告知义务,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等; 3、按规定签署劳动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字,再用人单位法人或委托人签字,后统一盖章; 4、办理入职手续。
仓储合同的保管人要求有:危险通知义务,在货物发生变化、货物临近失效期、第三人对仓储物主张权利起诉或扣押时,保管人应立即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按要求返还仓储物;不得使用保管的货物等。
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双方均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但如果是无偿保管合同则是单务合同。
保管合同是债权合同。保管合同是基于合同关系所产生的合同之债,其合同性质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属于债权合同。
保管合同法律特征种类是:保管合同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保管合同分为一般保管合同、特殊保管合同,特殊保管合同分为消费保管合同、法定保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