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如果员工所在的公司被收购,原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不变。劳动者如果申请工资变更的,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并且没有赔偿。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
公司被收购后与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原劳动合同由收购后的公司承接,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如果公司搬迁地址是本市不同区的,则员工因此辞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搬离本市的,则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因为劳动地点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继续工作,有可能是裁员,普遍福利会更好,公司被收购,可能福利比以前更好,但是也有可能是裁员。意味着一个公司购买另一个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产权,从而影响、控制被收购的公司,以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行为。
如果原公司被收购,员工与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但劳动合同由承继原公司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如果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想要变更劳动合同的,必须与对方协商一致。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被收购原公司员工可以保持录用,由新公司按照原约定履行原合同;新公司拒绝录用原公司员工的或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公司应根据劳动者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员工受工伤的赔偿如下: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
因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被辞退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首先,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其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公司解散员工能获得经济补偿,员工工作每满一年,公司需要依法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能获得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进行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