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如果公司变更名称,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公司名称变更的,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原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进行名称变更的,变更前的公司和变更后的公司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同一个民事主体,也就是说仍然是同一个公司。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不需要重新签。该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双方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双方变更的是劳动合同中的实质性事项,可以依法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公司名称变更不需要重签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公司名称变更后一般在一个月内向商标局递交商标变更申请。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公司改名劳动合同是不需要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之前申请的商标由于公司名称发生了变更,需要办理变更手需。若不办理可能会面临这样的风险。按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公司名称变更是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公司的名称发生变更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和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公司设立时,要对公司名称进行预登记的,确定公司名称后,要制订公司章程,股东要按公司章程规定出资。公司名称变更后,要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后,还需要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公司公章变更等。
不需要。可以重新签订,也可以不重新签订,因为公司名称变更不影响其履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