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责任的承担: 1、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应承担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的刑事责任;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法院会量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保护制度。
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处罚:一般来说,犯本罪既遂的,应当依法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2、水产资源,包括具有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和水生植物,是国家的一项宝贵财富。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权对象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上,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的法律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林捕捞水产品;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
一、非法捕捞水产品处罚如下: 1、非法捕捞水产品尚未构成犯罪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 2、构成犯罪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捕捞水产品,法院应当按照具体情况,依照以下标准处罚: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犯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单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