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对于犯罪分子为怀孕妇女的情形,一般是不适用死刑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用人单位不可以辞退孕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些规定,对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权益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
在拘留期间,已经是孕妇的被告人,无论其怀孕是否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是否自然流产,流产后是否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都不适用死刑。死缓是执行死刑的一种方式,因此孕妇不适用死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
从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未在离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情况下,是不可以辞退的,如果有疑似职业病患者处于诊断、医学观察期的也不可以在此期间辞退员工;在本单位长期工作产生的职业病或者是因为工作负伤的,在医院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
孕妇在试用期是不可以被辞退的。但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由劳动者提出辞职的方式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可以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满后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孕妇只要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孕妇在取保候审期间是不算坐牢的,该期限并不能折抵刑期。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在我国正在孕期的女职工可以要求辞职,但公司不可以要求孕妇辞职。孕期的女职工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怀孕期间的女职工。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产期的,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孕检社保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报销和分娩报销两大部分,但是产检的整体报销比例不高。如果用人单位给职工交了生育险,那么产检就是可以报销的。当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
《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应该注意两点:一是“可以”取保候审,不是“应当”取保候审;二是对孕期嫌疑人取保候审有前提,即“不致发生社会危
怀孕离婚可以,如果夫妻双方协议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的,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能起诉,必须由女方起诉离婚。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此外,男方和女方双方行为而发生的怀孕、分娩,不应包括女方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分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