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7
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的区别具体如下: 1、犯罪对象不同。在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滥伐林木客观行为包括有采伐许可证而不按照
刑法关于本罪量刑的规定为:1、数量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量巨大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需注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非法占
一般不是盗伐。无论滥伐林木罪主观罪过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其主观内容都不包含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盗伐林木罪只能是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
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的条件为: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盗伐林木罪的追诉时效是十年。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其最高刑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区别: 1、犯罪对象不同。在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或者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2、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滥伐林木罪主观上既可以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非法滥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
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条件: 1、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2、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3、主观上行为人具有故意; 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
构成滥伐林木罪的条件包括: 1、构成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立案标准是: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二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一千株以上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应该判
构成滥伐林木罪的条件包括: 1、构成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的区别: 1、犯罪客体不同。盗伐林木罪既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直接侵犯两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属于复杂客体;而滥*林木罪主要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一般情况下,直接只侵犯一种
区别如下: 1.主观方面不同。盗伐林木罪只能出于直接故意;而滥伐林木罪既可以出于直接故意,也可以出于间接故意。 2.侵犯客体不同。盗伐林木罪既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滥伐林木罪主要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