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办法:申请工伤认定;申请鉴定劳动能力;单位或者职工一方携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医疗单据、费用清单等证件和资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1、参加工伤保险后可享受的待遇 工伤保险的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参保单位按月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从缴费的次月起,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工伤保险待遇由参保单位承担,工伤
当事人要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在被认定为工伤之后,就可以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本人支付医疗费、交通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单据去社保经办机构申领赔偿。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
可以,《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规定,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
职工工伤保险赔偿待遇如下: 1、医疗费用; 2、住院伙食补食补,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出差伙食补贴标准的百分之七十给予住院伙食补贴; 3、外地就医交通费、住宿费; 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要有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下程序: 1、对于职工因为工作事故受到伤害或患职业病判定是否属于工伤,是患职业病或已经受到工伤的职工已经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下。工伤进行判定一般有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工伤、非工伤。工伤进行
工伤保险治疗期间待遇: 1、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在治疗和修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正常工资待遇支付; 2、医疗费、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其他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待遇。
未入保险工伤待遇,由用人跟单位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支付。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未入保险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向用人单位追偿。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