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村委会是可以合法出租集体土地的,前提是其获得了村民的集体同意。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是否合法需要依据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投票通过出租集体土地的决议,而村委会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实际上是对外发包。 若村委会在未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对外发包土地。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我国是一个人口多耕地少的国家,国家一直十分重视保护耕地资源,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我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3款规定: “承包经营耕
村委会无权征收土地,征地拆迁的主体是国家。因国家需要使用土地或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以及因撤销迁移停止使用土地的,村委会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土地予以征收。
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 1、拟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方案 2、履行报批程序 3、公告 4、下达收回决定 5、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在土地登记簿上注明废止。
在村民的宅基地面积没有超过所在地政府规定标准的情况下,一般村委会无权将其收回;但如果面积超过规定的标准,对于超过部分的宅基地,村委会可以将其收回后再行统一安排使用。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在此种情形下,对土地使用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是否合法需要依据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投票通过出租集体土地的决议,而村委会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实际上是对外发包。 若村委会在未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对外发包土地。
农村居民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我国公民对宅基地(
村委会无权征收土地。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村委会以下情形有权收回村民的宅基地:宅基地闲置两年以上的;存在不正当使用宅基地行为的;通过不正当行为得到宅基地的;一户多宅的;宅基地权属不清的;因农村建设需要被国家列为征收对像并给予合理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