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公司法董事长选举的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三至十三人。 由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职工代表由公司职
公司法独立董事的规定是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法独立董事的基本制度、任职条件、任职程序、辞职程序等。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执行董事,是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期超过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不超过五年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
公司法董事会成员的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为3-13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5-19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公司监事的权利有对于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以及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事会在法定情况下可以进行公司代表诉讼。
董事拥有下列权利: (1)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 (2)报酬请求权; (3)签名权。此项权力同时亦是义务,如在以公司名义颁发的有关文件上签名;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5)法律赋予董事自由运用源于公司章程的权力。
《公司法》中规定的董事会权限主要包括: 1、召集股东会会议; 2、制订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3、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4、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限。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事项时,实行一事一议的表决方式,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落实董事会一人一票表决制度,强化了每位董事都应该对董事会决议承担履职责任。
公司董事越权行为的效力有: 一、表见代表构成表见代理产生的法律效力:公司对第三方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后可向越权董事追偿; 二、无权代表产生的法律效力: 1、越权董事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无效的,由越权董事承担责任; 2、对于其他情况,效力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