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收养的子女可以继承子女。养子女,是指因收养关系成立而与养父母发生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的子女。根据法律的规定,领养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为收养。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婚生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相同,因而养子女与婚生
收养的登记程序如下: 1、申请: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2、审查: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
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因为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是与亲子女一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那种自己已独立生活而父母老年再婚的人,由于没有事实
收养人向收养登记机关民政局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材料即可: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
很多民间收养行为,由于不具备合法的收养手续,导致收养法律关系无效。当养父母去世,发生继承权争议时,当事人可能陷入尴尬的境地。因此,收养人在做出收养决定之前,建议要事先了解是否具备收养条件,如果具备收养条件,应当依法到当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
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需要送还孩子。当事人要求确认收养行为无效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收养行为被法院确认无效的,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
收养人向收养登记机关民政局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材料即可: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
被收养的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
办理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公证所需的材料有: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