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5
民间借贷纠纷与集资诈骗的界限:集资诈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要永久占有投资者的资金;民间借贷是为了弥补生产生活等方面资金的短缺,约定短时间内偿还本息的行为。
二者存在如下区别:一是罪名保护的客体上,前者是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后者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二是侵害的对象上,前者是社会不特定公众或单位的资金,后者是某一特定人或单位的公私财物;三是客观方面上有区别;四是起刑点上:诈骗的
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纠纷,诈骗罪与非罪之间的区分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之目的。非法占有的目的,属于行为人主观上的心理活动,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考察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只能从行为人实施的具体客观行为事实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具体
1、概念不同。前者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后者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
集资诈骗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
集资诈骗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但非法集资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即行为人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去实施诈骗行为并获取其钱财。
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的主要区别包括: 1、法律并不禁止民间借贷,但明文禁止非法集资。 2、民间借贷一般是由借款人向特定对象借款,而非法集资的行为人是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3、民间借贷一般只约定借款人支付一定的利息作为回报,而非法集资的
由于民间借贷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会演变成非法集资,换句话说,非法集资刑事犯罪中许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也属于民间借贷,只不过是非法的民间借贷并达到了触犯刑律的程度,以至于司法实践中对于如何界定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分歧意见较大。近年来对于非法集资的认
1、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后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 2、行为方式不同,本罪诈骗方法表现为虚构资金用途,以高利为诱饵非法集资,方式单一,后罪方式多种多样。 3、主体不同,后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4、犯罪对象不同,本罪
对于民间借贷,如果行为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是集资诈骗。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民间借贷手段非法诈骗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的区分是:诈骗的方式不同,前罪一般是规模较大、公开的方式;后罪一般是针对较小的范围内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实施。前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立案的标准不同。
1、犯罪的对象不同。集资诈骗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但后罪即诈骗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即行为人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去实施诈骗行为并获取其钱财。 2、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
集资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罪的主要区别: (1)行为的目的不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的目的,包括据为已有、据为单位或者他人所有。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则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通过非法吸收、变相吸收公众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