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赠送的物品在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在我国赠与不管多少年,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是能收回的。如果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的,赠与人可以任意撤销来收回财产,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除外。经过公证的赠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收回财产: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严重侵害
赠与政府回购房给他人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房屋赠与合同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提供的资料。
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款一般不可以收回。赠与行为已经发生效力,赠与款的所有权已经转移,赠与人一般不能撤销赠与。 但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存在以下情形的,赠与人可以请求返还赠与: 1、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共同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赠与未成年子女房屋已办理过户登记或赠与公证的多年后不能反悔。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父母离婚赠予孩子的财产是可以撤销的。但如果该赠与行为已经生效,且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撤销赠与的诉讼请求。
父母把房子卖给儿子后,是否能要回去,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父母与儿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已经完成过户登记的,父母就不可以将房子要回去,实在想要回去的,只能让儿子自愿去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签订合同后,还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可以和儿子
婚外情期间给予小三的财物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要回。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小三”实际支付了房款,但妻子如果不同意,也是可以要求撤销买卖合同要回房子的。 在夫妻存续期间,男方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擅自给“小三”买房的行为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侵犯了妻子的合法权益。 因此,妻子是可以申请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