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案件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区别是:1.诉讼费用不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不收取诉讼费,而民事诉讼要预交诉讼费,同时还要承担“谁败诉谁承担诉讼费”的风险。2.审限不同。民事诉讼审限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而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条件如下: 1、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追究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是被告人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被害人必须遭受物质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分为法院受理的和不予受理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3种:1、被害人因为罪犯的犯罪行为身体受到轻伤害、重伤害,或者自己遭受财产损失,被害人自己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被害人因为罪犯的犯罪行为死亡,或者因此导致精神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包括: 1、因人身权利或财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 2、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 3、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费等费用,造成被害
下列当事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被害人。 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4.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5.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
1、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破坏而遭受物质损失。 2、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有: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害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产受到犯罪分子破坏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如下: 1.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 2.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 3.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
撤回附带民事诉讼则被告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原告撤回附带民事诉讼表明其放弃民事赔偿的要求,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定。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