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连带责任保证与连带共同保证的区别: 1、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保证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保证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 2、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必须要有两个以上,但是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可以只是一个; 3、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保证人之间的,其
连带责任就是连带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意思就是负有连带的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请求履行全部债务,债务人内部可以互相追偿,但是不得以此来对抗债权人。
民间借贷担保期限到了不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
用人单位不再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是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如果交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交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要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劳动者在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依法支付全部的工伤保险
要。按规定工伤保险赔偿后,作为单位要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适当补助。如果按照劳动法的话,那么企业还不能单方面辞退受伤员工。对于工伤,如果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公司不会赔偿太多的钱,但是在工伤治疗期间,公司有必要支付一定的补助,在工伤治疗期间,公司
保险代位求偿权即保险代位权,是指在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后,取得被保险人向造成损害的责任第三人的求偿权利; 即保险人成为被保险人求偿权的受益人,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保险人的名义起诉责任第三人,要求其赔偿其已支付的保险赔偿金的权利。
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垫付人身伤亡损失等责任后,同时取得了对事故责任人的代位追偿权,但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须满足以下条件: 1、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享有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承担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
农村意外死亡赔偿标准这样确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一次性支付。
医疗意外死亡赔偿标准医疗意外死亡赔偿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