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一、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 二、财产损害赔偿:名誉权是人身权利,一般不会有财产利益,但名誉权会直接影响权利人的财产获得,因此名誉受损也会造成财产损失
行为人严重损害他人的名誉的,一般应当赔礼又赔钱。《民法典》的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侵害名誉权的损害赔偿,除应考虑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外,还应当有适当的标准。 1、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 2、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如果责令加害人
一般是判决侵害人在公开赔礼道歉(例如在报纸上),如果侵害人不执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要求侵害人公开赔礼道歉,延迟一日支付一定数额的罚金,或者是直接在报纸上刊登相关文章,费用由侵害人承担
一般是判决侵害人在公开赔礼道歉(例如在报纸上),如果侵害人不执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要求侵害人公开赔礼道歉,延迟一日支付一定数额的罚金,或者是直接在报纸上刊登相关文章,费用由侵害人承担
公司是享有名誉权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民事主体都享有名誉权,而民事主体不只包括自然人,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所以,任何单位和个人侵犯公司名誉权的,都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比如停止侵权
被强制执行的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注销。 1、被执行人即便参加执行异议之诉,也只能是选择支持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一方,一般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对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结果无实质影响; 2、故被执行人主体资格不属于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的起诉条件,被执行
名誉权属于人格权。人格权是指为民事主体所固有,由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简言之,将构成人格的不同人格利益要素用权利的方法予以法律保护的这些民事权利,就是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
公司是可以变更名称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一年内不得申请变更,公司成立后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可以提出变更申请。 公司名称变更所需资料主要有: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