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收监执行的种类和条件应当包括: 1、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 2、被判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内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否则,就要宣告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处罚(即收监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
优先受偿权即非担保物权之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它是一种不表现为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物权权能的优先受偿权,故称“狭义的优先受偿权”。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暂予监外执行适用于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监外执行收监的情形有: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
监外执行新规定: 1、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形: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2、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属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其中可以被监外执行的人是: 1.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2.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3.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无期徒刑的对象如下: 1、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 2、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部分性质最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的犯罪。在刑法分则中,规
传唤的适用对象是那些还没有掌握犯罪证据,所犯罪行比较轻微,尚不能采取拘留措施的人。所谓不需要拘留、逮捕,既包括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尚未查清,暂时还不符合拘留、逮捕的条件。总之,多数犯罪嫌疑人
适用缓刑的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根据《行政监察法》第二条的规定,监察对象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 国家行政机关它是由国家依法设立并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利,掌管行政事务的机关。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 国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