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5
构成滥伐林木罪的标准是: 一、客体: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 三、主观:故意,即明知不该滥伐,滥伐林木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结果而有意实施滥伐行为。 四、主体:一般主体。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四
刑法只有滥伐林木罪,其构成特征为: 1、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
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与盗伐林木罪的对象相同,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询整范围之外的个人房前屋后种植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
构成滥伐林木罪的要件是: 1、侵犯的对象是森林法和其他有关森林和森林保护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森林和森林管理的正常工作秩序; 2、客观犯罪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等有关保护森林和森林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虽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
盗伐林木罪构成条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我国刑法规定,构成的要件有:第一、客体要件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第二、客观要件是: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第三、主体要件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能够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非法滥伐林木罪构成要素为: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的区别: 1、犯罪对象不同。在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或者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2、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滥伐林木罪主观上既可
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的区别为:盗伐林木罪既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而滥伐林木罪主要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犯罪客观方面不同;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非法滥伐林木罪由下列要件构成,即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