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 2、委托事项的权属凭证; 3、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的事项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处分的,还需要提供
申请人是公司员工,所以需要提交下列材料: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根据不同的授权委托情况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
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可委托他人代理,但代理人应提供授权证书。委托人不在本地的,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处公证。如果申请人居住国外,要提供经我驻
向房屋所在地公正机构申请办理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
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以下这些材料: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房产所有权证;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房产属卖房人与他人共有的,应提供其他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卖房或放弃产权的书面
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以下这些材料: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房产所有权证;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房产属卖房人与他人共有的,应提供其他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卖房或放弃产权的书面
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1)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 (2)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为法人的,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规定,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等。
起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身份证明资料、民事起诉状、授权委托书、房屋房款发票、房屋来源证明;房产登记变更的材料;房屋产权凭证;产权证代办费收据等。
房屋买卖双方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网签的房屋买卖合同、完税证明;卖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房屋相关权利人同意出售的证明。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买卖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 6.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
申请房屋销售委托公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 2、委托事项所有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 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事项涉及重大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