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反贪局不可以抓人。抓人是由公安局来完成。反贪污贿赂局是检察院的内设机构,其职权主要是办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反贪污贿赂局根据举报中心或其他的渠道提供的犯罪线索,对该线索进行侦查,认为有犯罪
反贪局的批捕程序:先由侦查机关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然后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给批捕的机关;再由批捕的机关进行审查;最后审查通过的,作出批捕的决定;不予批捕的,则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
人民法院通知当事人立案的,一般是属于民事诉讼,所以是不会抓人的,抓人一般是属于刑事案件,并且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立案后不一定要抓人,但如果符合以下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反贪局批捕程序为: 1、线索受理 (1)反贪局受理的案件是贪污贿赂等十二种职务犯罪案件,对于不属本局管辖的有关犯罪的报案、控告、举报、自首,应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 (2)受理的案件线索由内勤统一管理,登记造册,并分类管理。 2、案件
立案,只代表公安机关认为有刑事犯罪的可能,主要目的是侦察案情。如有需要,公安机关报检察院批准,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公安机关立案后,会展开调查,如嫌疑人确实构成犯罪,公安机关掌握了证据,可以对其传唤,如没有证据是不能传唤的。没有具体的时
反贪局的批捕程序是这样的:先由侦查机关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然后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给批捕的机关;再由批捕的机关进行审查;最后审查通过的,作出批捕的决定;不予批捕的,则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
反贪局证据不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项的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
反贪局办案流程: 一、线索受理 1、反贪局受理的案件是贪污贿赂等十二种职务犯罪案件,对于不属本局管辖的有关犯罪的报案、控告、举报、自首,应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 2、受理的案件线索由内勤统一管理,登记造册,并分类管理。 3、对审批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