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代位继承权的依据: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
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是否能继承全部遗产的确认方式: 如果被代位人是继承人的唯一继承人,则代位继承能继承全部遗产,若其不是唯一继承人的,则其无法全部继承遗产。 且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我国《保险法》中所规定的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人在对被保险人作出赔偿之后,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
代位追偿权的成立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权的存在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如果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成立,债权即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享有代位权。 (二)债务人须有权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适用条件为,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此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电子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的标的可以为交付商品,也可以为提供服务。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
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包括以下几点: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
抚恤金的分配的法律依据有: 1、可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分配。 2、可以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