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9
1、假冒公检法诈骗犯罪分子假冒“警官”“检察官”“法官”等角色,谎称受害人涉嫌洗钱、贩毒等严重犯罪,诱导受害人将资金转入实为骗子持有的所谓“安全账户”,此类诈骗造成损失金额往往较大。例如“王先生接到某“快递”电话称在其包裹内发现违禁物品,随
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
合同诈骗的常见手段如下: 1、虚构购销产品、发包工程、投资协作等名目骗签合同; 2、虚假夸大宣传自己的经济实力。注意事项如下: 1、应以是否超过经营范围为标准判断项目的真实性; 2、认清合同公证和见证的内容。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 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 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 4、装点门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 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 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 4、装点门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从这
非法集资常见的四种手段如下: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
集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我国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从而扰乱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对公私财产所有权进行侵犯,并且是数额较大的行为。犯罪的主体不仅是具有刑事责任的自然人还可以是单位。在现代的社会中
集资诈骗没有死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构成刑事犯罪,需要追究其法律责任,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