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浙江高温费发放标准:发放的时间为6至9月,发放的额度是: 1、室外作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按照室外作业标准发放; 2、室内作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200元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按件收费:3000元—30万元/件,具体价格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民事诉讼案件(含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非诉讼调解的民事纠纷案件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
出租车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
浙江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等,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等,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等。
浙江省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两个月,但如职工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职工每增加一周岁递减20%的标准支付; 2、误工费按
出租车误工费规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不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
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工伤发生时全省职工上一年度的年平均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缴纳:一级伤残16倍,二级伤残14倍,三级伤残12次,四级伤残10次。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前的工资福利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
浙江省工伤赔偿的标准如下: (一)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
浙江省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860元、1660元、1530元、138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7元、15.2元、13.8元、12.5元四档。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