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房屋租赁要登记备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应当登记备案。租赁双方应在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持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审查监证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交纳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时间是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等相关文件到直辖市、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没有按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
房屋租赁要去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根据有关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如果承租人或房屋所有人不止一人,各方应到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可出具委托书委托
代办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要提交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
办理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必须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带上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起到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办理。如果承租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不止一人的,各方均应到场,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
依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依法登记备案手续的办理应当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进行登记备案申请所需的材料包括:1、书面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3、当事人的相关合法证件;4、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双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主要是为了便于管理,同时让大家知道该房屋已经被租出去了。虽然没有登记备案,合同还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
一、出租人应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2.房地产证;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4.出租用途为住宅的,需提供《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 二、承租人应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携带的材料具体如下: 1、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 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为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需要准备出租人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承租人提供身份证,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需要留原件。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规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