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7
妨碍公务罪和妨害公务罪的区别:1、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3、犯罪的主观方面不同;4、犯罪主体不同。(一)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前者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后者则是国家安全。(二)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首先在行为
抗税罪与妨害公务罪的区别在于:主体不同,前罪是特殊主体;后罪是一般主体。目的不同,前罪是逃避缴纳税款而非法获利;后罪是使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执行职务。侵害对象不同,后罪侵害的对象范围更广。客体不同,前罪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后罪是国家机关的公务
抗税罪与妨害公务罪有以下不同:目的不同,前罪是逃避缴纳税款而非法获利;后罪是使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执行职务。主体不同,前罪是特殊主体;后罪是一般主体。侵害对象不同,后罪侵害的对象范围更广。客体不同,前罪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后罪是国家机关的公务
首先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对象是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对象是生效的判决、裁定。其次妨害公务罪的犯罪手段必须是暴力、威胁,这是宪法规定的犯罪所不具备的。一般认为,对执行人使用暴力的目的是阻碍判决、裁定的执行。因此对拒不执行判决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妨害公务罪区别主要是主体不同和犯罪对象不同。妨害公务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执行判决、裁定义务的当事人。妨害公务罪指向的对象是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向的对象
首先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对象是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对象是生效的判决、裁定。其次妨害公务罪的犯罪手段必须是暴力、威胁,这是宪法规定的犯罪所不具备的。一般认为,对执行人使用暴力的目的是阻碍判决、裁定的执行。因此对拒不执行判决
妨害公务与阻碍执行职务的区别: 1、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首先在行为指向上,前者的行为指向往往具有特定性,即是某个具体的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后者的行为指向则是整个国家政权。 2、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前者侵害的
妨害公务与阻碍执行职务的区别主要是有:1、违反法律的对象不同:妨害公务违反了刑法的法律规定,而阻碍执行公务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2、方式不一样:前者以暴力阻碍公务,后者只是以一般的方式阻碍执行公务;3、处罚不一样:妨害公务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妨害公务罪针对的对象更为广泛,袭警罪针对的只有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袭警罪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更大,适用袭警罪;妨害公务罪虽也伴随一定程度的暴力行为,但其暴力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程度较低,一般适用妨害公务罪。
妨害公务罪与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区别是:前者是具体罪名,后者是概括性罪名。前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后者则是国家安全。前者在主观方面既可以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可以表现间接故意,行为人通常有妨害公务执行的目的,但不限于此;后者则只能出自直接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妨害公务罪有区别。妨害公务罪必须是用暴力、威胁的方法;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要求用这种方法。妨害公务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执行判决、裁定义务的当事人。
二者相区分的关键在于其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不同: (1)妨害公务罪通常必须是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则不要求必须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比如欺骗隐瞒、消极抵制、无理取闹等等; (2)妨害公务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拒不执
阻碍公务与阻碍执行职务的区别: 1、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首先,在行为方向上,前者的行为方向往往是具体的,即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具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后者的行为方向是全国政权; 2、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前者侵权的主要对象是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