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标的物在法律上表现出复杂的形式。交易的房屋可能是已建房屋,也可能是未建房屋,还包括建筑物和社区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成立条件。根据法律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
买卖合同的特征: 一、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即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即有权利和义务双方。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需要符合合同成立及生效条件。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可以书面
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式,交易房屋既可以是已建房屋,也可以是未建房屋,还包括建筑物和社区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标的物所有权的转让以登记为成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
买卖合同的特点: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买卖合同的要约有如下构成要件: 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内容具体确定; 3、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4、其他构成要件。
1、房屋:包括房屋的数量和质量在数量上应明确计量单位,在质量上应明确房屋是高层建筑还是多层建筑、或是平房,以及房屋坐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房屋的层次,房屋的朝向、房屋的面积、房屋的环境、配套设施以及物业管理等,都必须明确清楚。 2、价款:即
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具体有: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
预约合同应具备下列特征:第一、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强调当事人主观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决定作用的特征,对于预约尤其明显和重要。第二、预约是谈判期间对未来事项的预先规划。第三、预约之标的是当事人为将来订立本约而谈判。第四、预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基本内容:房屋的名称、面积、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违约责任等。
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
买卖合同的特征有: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是双方互负权利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是一方给付物品,一方支付价格的合同;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意思一致就表示合同成立;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订立的方式由当事人约定;法律其他规定等。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明确的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