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具体的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代位继承的继承顺序规定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一般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然后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且前述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不继承遗产的同时也得承担起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的,子女虽然是法定继承人之一,可是子女能放弃遗产继承权,放弃遗产继承权不等于可以不赡养父母,赡养父母是子女必须要承担的义务,跟遗产继承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没有赡养过老人的子女仍然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但存在下列丧失继承权的情形的除外: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前述后两种情形,被继承人表示谅解的,
法定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前述所称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没有赡养过老人的子女在符合继承的条件下是可以继承遗产的。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
首先遗产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如果遗嘱中指明有该子女的继承份额,则该子女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其次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根据我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所以有能力但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对遗产进行平均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代位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而代位继承
继承人的顺序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对于丧偶儿媳对公婆,或者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第二顺序继承人也是存在转继承的相关情形的,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可以转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