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8
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的事实。保险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有合同的期限届满、履行完毕、主体消灭等法定或约定事由,其结果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
交强险责任险赔偿范围包括人身损伤以及财产损失,具体的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信托有风险,信托是指受他人委托,代为管理、经营和处理某项经济事务的行为。主要类型有:按信托关系建立的方式可分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按委托人或受托人的性质不同分为法人信托和个人信托;按受益对象的目的不同分为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等。
交通事故逃逸之后是可以报交强险了,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其具体的规定是,交通肇事逃逸的影响只及于事故发生之后,投保人只应对逃逸行为扩大损害的部分负责。而且还
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或者交强险到期未续保,若在处于脱保状态的这段时间内上路行驶被交管部门查到,将可能被当场扣留机动车,并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当补齐手续后退还暂扣车辆。若脱保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
不交强险交警的处理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在车主未依法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时候,判令车主直接在交强险限额内先予承担责任。机动车未依法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肇事后,车主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直接予以赔偿,限额外再按双方当事人过错承担责任。并由公安机
交强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的权利: 1、投保人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保险公司,对方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2、投保人有权拒绝保险公司强制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3、投保人有权拒绝保险公司解除交强险合同。
交强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的权利: 1、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