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公司有权对员工股权作出必要和合理的限制,但同时不得因此侵害股东权益。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的出资形式有: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未依法评估的,出资
公司法对股份转让作了以下方面的限制: 1、外部转让必须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 2、外资股权转让合同经过政府核准部门核准和工商登记后,才会生效; 3、股份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 4、其他限制。
解除股东资格的对象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
股权制公司股权分配应根据不同情况因素来决定股权比例,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来划分,还可以按照基础股份和初始股份来进行预留股份,股东要会激励员工,还可以按照技术入股或参加经营的适当增加股份,但需在公司章程和合同中写明。
要确定你们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法人代表,然后在公司章程里确定你们商量好的投入比例股份公司股份应当按照创建公司出资金额,还要考虑是否参与经营管理,是否一方具有技术投入等因素,如果有一方参加经营可以适当增加其股份,一方投入技术支持也应当适量增加其股
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筹集资本而进行的出售和分配股份的法律行为。根据股份发行时公司所处的阶段不同,股份发行可分为设立发行和新股发行两种类型。设立发行,是指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筹集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新股发行,是指公司成立后在注册资本的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是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对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行为负有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是: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符合章程规定; 3、发行、筹办股份是合法的; 4、有公司章程、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对于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按照如下的步骤进行: 1、发起人认购规定数额的股份。即在向社会公开募股前,发起人确定其所认定的股份额必须占总股份的35%以上,发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