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股东未出资对公司要承担的责任为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对于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针对股份出资的相关规定,股东未出资对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因为在股东与公司之间存在法律关系,股东需要实际出资公司才能享有相应的财产权利,比如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如果是发起人为缴纳足额出资的,其他发起人应当
筹备中的公司的责任由发起人承担。发起人是筹备公司设立的人,且必须在公司的章程上签名才能被确认为发起人。例如,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公司不能成立时,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不如实出资、滥用法人代表职权侵害公司利益的,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诈骗,股东一般不承担责任。但如果股东是公司诈骗案件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则股东需要对公司的诈骗犯罪行为承担责任。
承担连带责任确定承担份额的方式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以下责任: 1、公司注册资本不到位,出资不足,注册资本虚报;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 3、公司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虚拟股东;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 5
需要承担退股前的债务。如未在退股前签订退股协议,则将承担债务责任的风险。签订了退股协议,则无需承担债务。退股协议是退股人请求公司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的书面依据,也是公司进行变更登记的必要文件。退股协议是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退出
公司倒闭了股东一般情形下不承担责任,对外的责任应当由公司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东资格视具体情况进行继承。因此,在自然人股东去世后,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前提下,股东资格可以继承。继承人只要证明其为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而被继承人是公司股东即可继承股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