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辩论原则是中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所有民事诉讼中不可或缺的原则和程序。 所谓辩论,指的是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主持下,就案件事实和运用法律的问题,陈述各自的主张和意见,相互进行反驳和答辩,以争取对自己有利的诉讼结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
民事诉讼辩论原则有各方均享有发言权等。辩论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有权就案件所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辩论、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互相进行反驳与答辩的行为。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
辩论原则,是指经济诉讼的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项,在法院的主持下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意见,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辩论原则是中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所有民事诉讼中不可或缺的原则和程序。在诉讼活动中,当事人进行辩论,既可以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包括: 1、被害人; 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 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4、人民检察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84条、第85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范围包括以下几种: 1、受害人。 2、当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未成年人的父母,可提取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一般会有:被害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人民检察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
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原告是指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被告是与原告相对的一方。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是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
撤销权行使的主体是可撤销合同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当事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
我国民事诉讼主体包括人民法院、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诉人,合格的当事人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主体包括三大类:一是代表国家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刑罚执行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二是直接影响诉讼进程并且与诉讼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诉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主体分为三类:一类是代表国家行使侦查、起诉、审判、刑罚执行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二类是直接影响诉讼过程,与诉讼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包括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