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对于子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是一般是不予承担的,有证据证明母公司挪用了子公司的财产或者没有足额出资的除外。子公司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总公司债务分公司不需要承担,但是总公司要承担分公司的债务,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全部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可以申请破产。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不应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承担应该是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而分公司和总公司并非平等的民事主体,而是具有隶属关系,所以,两者之间不存在承担连带责任的基础;其次,连带责任的承担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者合同的明确约定,否则便缺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清偿责任。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既不是承担连带责任,也不是承担补充责任,而是直接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无需先向分公司主张,可直接要求总公司偿还债务。
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其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可以用总公司的资质开展业务,但是应当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并且在总公司授权的范围内。
总公司的债务能够由分公司承担。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一部分,其财产属于总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因此,总公
总公司应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何种责任,不同法律法规规定有所不一致,导致审判实务中存在着三种不同的判决意见,即连带责任、补充责任和独立承担责任。
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总公司需要承担。 《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设立分公
总公司应当承担责任,诉讼时可以将总公司和分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列分公司为民事责任主体应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故诉讼时,也可以列总公司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责任。一般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无能力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执行过程中可以追加总公司
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不需要承担,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全部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可以申请破产。
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偿还。总公司和分公司是一种所属关系。严格来说,分公司相当于总公司的一个分公司,相关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经营不善,造成亏空破产的,分公司的债务将成为总公司的债务。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