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7
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
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
经过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如果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的,上诉审法院即适用第二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首先运用第二审程序的有关规定;第二审程序没有规定的,要适用普通程序的有关规定。诉讼案件当事人经过一审法院判
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三十日或三个月。其具体期限由具体情形决定: 1、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其二审审理期限为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有特殊情况的,可经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 2、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其二审审理期限为第二审
1、审级不同。一审程序是案件的第一审法院适用的程序,而二审程序却是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案件适用的程序。 2、审判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完全相同。一审程序的发生是因为当事人行使了起诉权,二审程序的起因是当事人行使上诉权。 3、任务不
民事诉讼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二审上诉期限规定是:当事人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
可以。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只要出现法律规定延期审理的情形,都可以延期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
民事诉讼的再审期限是: 1、一般是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的六个月内; 2、如果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