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4
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依法再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去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作出判决;但如果当事人期满不起诉的,则需要按仲裁裁决书的规定去履行其义务。
原告:xxxx有限公司 住所: xxxxx厦写字楼 法定代表人:王某 被告:段某,女,汉族,1981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街道xxxx路xx号,身份证号码 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 原告因工资等争议一案,不服深
劳动仲裁管辖分为以下四种: 一、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3、专属管辖。 二、级别管辖,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 三、移送管辖。 四、指定管辖。
不可以。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或者是用人单位对除裁决终局外的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劳动仲裁不服应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但须区分不同情况。如果劳动争议为以下两种: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
一方当事人不服合同仲裁是不能起诉的。根据仲裁制度中的“一裁终局制”,仲裁做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诉或者提起上诉,也不能要求再次仲裁。 法律规定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
劳动仲裁管辖的形式有: 1.地域管辖,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 2.级别管辖,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 3.移送管辖,指劳动仲裁委员会件受理的自己无管辖权的或不便于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移送有权或便于审
职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十五日之内没有起诉并且没有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