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有区别为: 1、提起诉讼的权利人不同。 2、两者的行为效力和实效不同。离婚自该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婚姻被宣告无效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即无效,对该婚姻关系的宣告无效溯及既往。 3、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
下列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一、重婚的婚姻。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 三、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
无效的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有以下共同点: 1、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同居期生育的子女,均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之规定; 3、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事实婚姻和无效婚姻有如下区别: 1、产生条件不同。无效婚姻因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而产生,而事实婚姻因双方符合前述条件而未登记结婚产生; 2、效力不同。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事实婚姻效力等同于合法有效婚姻关系; 3、其他不同。
1、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离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两者有本质区别。 2、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在于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
(一)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离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两者有本质区别; (二)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在于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违法行为已经作为既成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双方不符合结婚要件而缔结的婚姻。可撤销婚姻是指因为胁迫或者一方隐瞒病情而缔结的婚姻。无效婚姻有三种,未达法定结婚年龄、重婚以及双方有近亲关系。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具体指具有下列情况的婚姻: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婚姻;或者一方患有重大疾
1、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离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两者有本质区别。 2、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在于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
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有什么区别如下:1、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无视婚姻当事人的意志,强迫他人的婚姻; 2、而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的婚姻; 3、共同之处是违背婚姻当事人的
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有五个区别,分别是: (1)违反婚姻有效要件的情形不同。可撤销婚姻主要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这个实质要件,构成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因胁迫结婚”; (2)申请人范围不同。对于可撤销婚姻,只有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有权提出;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不同是: 1.内容判断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2.成立和生效适用规则不同,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国家的干预下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主要有以下不同: 1、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是当事人重婚、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 2、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是因胁迫结婚和患有重大疾病结婚前未如实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