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应当由持票人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并签章。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
银行汇票背书转让流程如下: 1、汇票正面填写日期、收款人名称、金额; 2、背面写开户行名称,盖公司财务章、法人章,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样,注明日期; 3、委托银行收款也要背书的,背书人应该填写收款银行的名称,或在背书处写上背书公司的名称,然后在
质押不得背书转让的汇票是无效的。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且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若违反前述规定,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非转让背书有质押背书、委托收款背书等。非转让背书是指不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而为的其他背书。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票据背书的注意事项:持票人可以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但是,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该票据不得转让;背书应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 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
电子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流程:录入背书申请信息;开户行审核;人民银行审核;通知被背书人;被背书人开户行核验;人民银行核验签收报文的有效性后,如果为同意签收的回复报文,那么将票据所有人修改为被背书人并通知背书人;如果为驳回的回复报文,那么将驳回回
转账支票背书转让有以下注意事项: 1、以背书转让的转账支票,背书应当连续; 2、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 3、以背书转让的转账支票,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
转账支票背书转让的方式如下: 1.记名背书。记名背书必须以银行或公司为背书人,记名背书大都给开证行。 2.空白背书。又称不记名背书,即背书人在汇票上只有签名,不写付给某人,即没有被背书人。 3.限定背书。有些限定背书规定汇票只交付一次,受让
汇票背书不连续的情形: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背书名称与印鉴有部分不符;背书骑缝章盖得不规范或不盖骑缝章。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汇票背书不连续的情形如下: 1、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 2、背书名称与印鉴有部分不符。背书的前手与后手的签章缺字或多字或印鉴不清。 3、背书骑缝章盖得不规范或不盖骑缝章。
票据背书的注意事项:持票人可以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但是,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该票据不得转让;背书应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
汇票转让的形式有贴现、背书转让、汇票质押。采用背书转让时需注意: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如果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