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1
房产要被认定为婚前财产,就需要明确房产的取得时间是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换句话说,“婚前”这两个字就是指,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双方登记结婚之后得到的财产,难以被认定为婚前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判决。
就算婚前财产没有进行公证,在离婚的时候不享有财产所有权的另一方,也无权请求分割婚前财产。这主要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在登记结婚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首先,没有依法领取结婚证而一起生活的,并不属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而属于同居关系。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当事人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首先可以依照双方的约定处理,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同居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当事人双方可以自
离婚后如果双方仍然存在财产上的纠纷,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由人民法院解决财产纠纷。首先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形就包括了:1、双方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问题产生争议;2、其中一方对财产分割问题不予认同,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3、一方在离
离婚后双方又同居的话,这时候对于双方同居过程中获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双方各自所有的财产。这主要因为,同居关系并不等于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又同居,同时并没有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话,就意味着双方并不是夫妻关系
婚前购买的房屋,在离婚的时候如何进行处理,要看房屋的具体出资情况,房屋登记的产权情况等因素来综合确定。如果房屋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并且房屋也是登记在出资方名下的,那么房屋是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不需要进行
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这种两人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就被称为房屋共有人。然而,对房屋的共有方式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
离婚后,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法院一般都会按照平等分割的原则来进行分割。换句话说,离婚时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都是一人一半。但是,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存在挥霍、转移、隐藏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要求法院针对对方,进行少分甚至是不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一方出轨后离婚财产的分配问题,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同时以照顾无过错一方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因此,就算是一方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只能解除婚姻关系
四十年产权的商品房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而且依法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还需要缴纳一定的续期费用。具体续期费用的多少与是否减免费用,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如果是非住宅的产权到期,
商品房一般指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备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出让的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之后经营的住宅,然后按照市场价指导进行出售。商品房的价格一般是由建设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房屋所在的地段、楼层、朝向、房屋的质量、材料、装修等
宣布破产后还需要还债。但是先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权。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