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1
继承人在取得公证书之后,继承人可以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公证之后需要过户的,继承人要带上相关资料,例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还有继承人身份证件等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视情况定。 1、如果双方想在婚姻存续期间过户,那么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因为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共同的处置权。 2、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就确定了房产的归属,那么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可以持双方的离婚手续办理更名。其需要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离
护照换发应在护照期满前6个月内办理,提前时间最多不可超过1年。护照过期则按补发护照办理。 护照换发必须本人亲自到领事馆或护照签发机构申请,填写《中国护照申请表》,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护照照片3张,并在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的材料有:房产证、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所有共有财产权的户口本、权利人的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子女出生证、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
房产纠纷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身份证明资料、民事起诉状、授权委托书;房屋房款发票、房屋来源证明;房产登记变更的材料;房屋产权凭证;产权证代办费收据等。
房地产继承所需材料如下: 1、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3、继承人身份证明; 4、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
办理住房遗产需要的材料: 1、向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出具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疗死亡证明; 2、向死者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3、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4、被继承人生前立的遗嘱。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止一人,房产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
1、所需资料:受赠方提供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本;赠与方提供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本。 2、注意事项:办理公证时,受赠方和赠与方均需到场。非直系亲属赠与时,受赠对象需要具备购房资质。直系亲属办理赠与手续,无须去公证处办理,在地税
房产转移登记需要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等。
房产抵押所需的相关材料: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遗产继承纠纷立案时应提供这些证据材料: (1)提起继承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原告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