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新房在办理房产证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原《房屋买卖合同》以及相关合同的原件、商品房销售时的普通发票原件、房屋实地调查问卷以及原分层的户型图。还需要有完税证明、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等。办理完销售过户手续后,购房人还应该拿着房地产销售
(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三)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xx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
新房办理产权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完税凭证; 4、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需要的其它材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
一、个人购买商品房需要下列材料: 1、购房合同; 2、购买发票; 3、竣工决算书; 4、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单位购买商品房需要下列材料: 1、购房合同; 2、购买发票; 3、竣工决算书。
新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和房产证登记申请表及其他必要性材料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如果婚姻状态是已婚需要提供结婚证,如果婚姻状态是离婚,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的判决书。
(1)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 (2)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登记申请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产权证需要的材料包括: 1、申请办理产权证的当事人个人信息,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房屋购销合同的原件和补充合同的原件; 3、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房屋的完税凭证,也就是契税缴款书; 5、房屋的外业
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已经盖章的申请表;房屋的买卖合同;签订的确认书,包括买卖双方的房号、房屋实测的面积以及房价的结算;房屋登记表、测绘表以及分户平面图两份;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的收据;契税完税的凭证;购房者的身份证明;如果房屋是
新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3、近6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清单(原件); 4、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劳动合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
办房产证需要的资料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和补充合同原件。商品房销售发票原件。实地调查测绘调查表原件及分层户型图的房屋、纳税证明。已婚人士应携带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如果任何一方不能在现场处理,需要提供私人印章。委托第三人办理的,应当同时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一份; 2、村镇规划许可证一份; 3、环境影响报告表(书)或环保验收审批表一份; 4、申请书、墙界表各一份; 5、房屋测绘报告或房屋平面图二份; 6、申请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结婚证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