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分公司公章签署合同有效。分公司属于法人的分支机构,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经总公司授权的,具有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在授权范围内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受法律的保护。
(一)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二)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合同相对人可以请求总公司追认,得到总公司追认后效力待定的合同就变为有效
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签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得到总公司的授权签订的合同也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因为分公司它是不具备独立法人的所以也是不能承担民事责任的,在分公司签订了合同后也是会由总公司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有效。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只要是分公司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那么依法与分公司订立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是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
分公司以自己名义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满足以下条件有效: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劳动者年满十六周岁;签订劳动合同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是有效的。分公司没有总公司的授权或超出总公司的授权下,对外所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经总公司追认的,合同有效。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分公司签署的合同如果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的就有效。分公司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包括对外订立合同,但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由分公司自行承担责任,不足以承担的,再由法人担责。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
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签合同有效。分公司属于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有权签订合同,但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不能签合同,同时未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且未经追认的无效。
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的合同有效; 如果超过总公司的授权范围签订合同的,则属于无权代理,其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如果经过总公司的追认,则该合同有效;如果总公司没有进行追认的,则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与其他相对人签订合同,但一般需要总公司签字、盖章等授权。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与其他相对人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