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破产和解在下列情况下发生: 1、当事人为保障债权利益的最大化; 2、保护债权人与维持债务人资产利益相结合; 3、清偿债务与债权妥协相结合; 4、会破产和解发生的其他情况。
破产和解依法应由债务人主动提出。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申请破产程序中止如下:人民法院受理部分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后,有时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集团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批准生效后,破产程序中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暂停;
破产清算后,执行会被中止。清算组会接管公司的资产。清理公司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指定财产分配方案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人民法院做出破产宣告裁定前,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系国有企业,依照企业第四章的规定
破产重组是经济学术语,法律术语是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一样属于破产程序。区别在于设立目的不同。前者在于挽救企业,后者在于使企业消灭,价值功能不同,前者积极预防债务人破产,体现使破产企业财产增值的功能,后者体现的是对破产财产进行重新分配的功能,
可以。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债务人申请破产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债权人申请破产只需满足以下一种条件即可: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申请重整后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和解协议打不成的,宣告破产,成立清算组。
破产重整是现代破产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又名“重组”、“司法康复”,或者“重生”。破产法规定了三种制度: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和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
包括。公司解散是属于不一定是破产,破产属于公司解散的一种情况,部分同事没有被辞退可能用人单位有新的规划,用人单位依法解散,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合法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作为担保人的当事人若破产之后,涉及其的诉讼是会中止的,并应当进行破产程序进行清算。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